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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庆召开【以下信息来源“大庆网”,由楼盘网于2017-04-15 08:34:50整理提供】
“没想到,事情可以这样圆满地解决!感谢隆源房产中介公司(以下简称隆源房产)从外地赶回来处理此事的刘思雨(音)经理,能够按照购房合同约定,帮助我追回了两万元定金!同时,也感谢大庆日报的关注报道……”3月20日中午,刘女士在隆源房产收到自己的两万元定金后,高兴地说。
3月17日,本网“3·15”曝光台以《遭遇买家违约,中介凭啥不返我定金》为题,报道了让胡路东湖居住区刘女士遭遇的卖房定金纠纷。刘女士在卖房时,将买方支付的两万元定金,暂存在隆源房产中介公司,后买方因故没有购买刘女士的房产。按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,如果买方违约,定金归卖方刘女士所有。刘女士为此索要暂存在隆源房产的两万定金,但隆源房产因种种原因没有将定金返还给刘女士。
3月17日,记者联系到隆源房产负责受理投诉的迟经理,迟经理表示立即找相关人员核实,一定会给刘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。
3月19日,隆源房产区域经理刘思雨主动联系刘女士,双方协商处理此事。刘思雨说:“前段时间,我到外地学习去了,昨天回来上班,听说了刘女士的事情。我经过对相关人员的了解,得知买房的周先生在与刘女士签订购房合同时,将两万元定金交给了卖房的刘女士,然后刘女士将定金暂存在我们隆源房产。但在双方约定支付房屋尾款的前夕,周先生突然来到了隆源房产,称家中有事不买房了,当时因为我不在单位,经纪人就将刘女士暂存在隆源房产的两万元定金交给了周先生,周先生出具了收条。但是按照合同约定,经纪人不仅未征得刘女士同意,也未向我请示,就擅自将定金交给周先生,这种做法是不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,所以我们公司有责任。”
刘思雨表示,这件事情见报后,隆源房产公司领导非常重视。隆源房产在大庆有多家分店,一直以信誉第一为经营宗旨,坚守房屋买卖双方安全、公平交易的承诺,一定会承担起应有的责任。就刘女士这件事,隆源房产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,积极协调买房的周先生归还两万元定金,如果周先生不归还定金,隆源房产也会按照约定,垫付这笔定金给刘女士。为此,刘思雨称,他们将积极与买方周先生沟通,帮助刘女士索要两万元定金。
3月20日中午,刘思雨给记者打来电话:“我已经协调好了周先生,将两万元定金交到了隆源房产,并通知刘女士来领该属于她的两万元钱,也希望‘3·15’曝光台给我们做一个见证!”
刘思雨说,通过这件事,我们将继续加强管理,确保不会再有类似事件发生,坚持以诚信为本,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指正。
刘女士表示:“通过这件事,我相信隆源房产还是讲信誉的!如果不是刘经理出差,可能也不会有这件不愉快的事情发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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